游戏充值后可以把钱转回来不
A. 小孩打游戏充值的钱可以追回吗
依据实际情况来看:
1、8岁以下儿童的充值行为无效,必须是法定代理人,即父母代表孩子有效。无效意味着交易从头到尾都不存在。如果孩子已经充值,游戏平台将全额退还;
2、8岁以上,18岁以下的孩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和处理能力独立决定,那么其行为是有效的,其款项则不能追回。
追回款项的途径:通过官方渠道申请要回,人民法院支持返还未成年人的“打赏”支出,但需满足四个条件:
(1)未成年人“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2)未成年人“打赏”行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无效,“打赏”款项一律应该退还;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自主决定“打赏”一定金额,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并非全部退还,通常视其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可部分追回。
未成年人通过游戏平台充值,购买虚拟商品的行为解读: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9条、第20条、第144条的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同意、追认,但是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针对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首先可以确认,其游戏充值行为不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同时,无论是按照一般公众的理解,抑或是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均应当认为其大额的充值并不与其年龄和判断能力相适应。未经其法定代表人同意及追认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游戏平台退还充值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监护人主张平台退款时,最好能初步提供充值行为系未成年人所为的证据,以免游戏平台主张充值行为并非未成年人所为。
结合目前的网络技术手段而言,要求平台对未成年人的游戏充值行为进行规范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所以,建议家长们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看管,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B. 充了游戏的钱可以退回来吗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充值行为,监护人可以主张退回充值金额。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应一律退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法律规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充值行为,监护人可以主张退回充值金额。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应一律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若十六周岁以上枣迟的未成年人有独立的劳动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游戏有欺诈行为,因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凳嫌李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民事责任后果。除非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者知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而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