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吧單機游戲要付版權嗎
⑴ 在網吧用U盤拷貝單機游戲復制在家裡會不會正常運行
單機游戲分三種,一種是不需要寫入注冊表文件的,這種單機游戲,直接復制整個文件夾到其它電腦上可以直接運行。
第二種需要寫入注冊表的,這種復制到其它電腦也不能直接玩。需要有注冊表文件導入後才正常游戲。
第三種導入注冊表也會出錯,就需要復制整個安裝文件回去安裝了。
⑵ 網吧里的單機游戲說侵權,不知道魔獸爭霸3冰封王座侵權
侵權是肯定侵權了 目前中國市面上的很多游戲都是被破解的 像星際 魔獸啊什麼的都是免光碟安裝版的 換句話說都是被破解完了的 還記得星際爭霸1不 安裝游戲後要先雙擊1911圖標注冊列表 甚至連電腦操作系統都是破解的也就是盜版滴 嘿嘿
⑶ 請問,一些網站提供免費下載單機游戲,這是不是侵犯游戲版權了
免費下載單機游戲網站~的確是侵犯游戲版權~因為普遍都是盜版破解版本~網上下載的正版單機游戲都是要網上支付費用才能下載的!
⑷ 網吧里的單機游戲都是盜版的嗎
全部都是盜版的。網吧是不可能給你正版游戲玩的,這個是需要花錢買的
⑸ 網吧單機游戲侵權案件處理方法
因此原告說我們安裝《三國群英傳》這款單機游戲,純粹是誣告,捏造事實,惡意訴訟的行為,我們要求原告必須負法律責任,並承擔後果,賠償損失。(對所謂根本不存在的侵權行為持續時間可以側面證明,不是長期的)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進行上網登記才能使用計算機
可以認定上網消費者用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上網就應該對自己在網吧客戶機上網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顧客通過互聯網私自下載安裝:《三國群英傳》這款單機游戲,目的是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七條 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等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所以原告必須提供真實證據,證明使用者的實際用途與真實目的!
原告提出是網吧經營者安裝《三國群英傳》,就必須拿出網吧安裝的證據,單憑計算機上的《三國群英傳》,不能證明安裝者的真實身份,就不能對使用性質做出正確的判斷.
同時根據《網吧日常經營管理辦法》我們會在24小時內把每台終端計算機的系統和相關存儲設備徹底恢復還原,就能達到停止使用、銷毀該侵權復製品;極大的保證當日顧客違法違規行為不會延續到下一個經營工作日,這樣就最大限度的防止侵權的行為長期、持續造成影響,也是網吧盡到管理義務的真實體現!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顧客下載安裝:《三國群英傳》的行為一旦發生,下機又不及時刪除留在網吧客戶機上的內容,網吧經營者變成暫時的:「軟體的復製品持有人」。按照《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三十條軟體的復製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該軟體是侵權復製品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應當停止使用、銷毀該侵權復製品。如果停止使用並銷毀該侵權復製品將給復製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損失的,復製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軟體著作權人支付合理費用後繼續使用。
原告的公證書有嚴重瑕疵,因為計算機軟體產生需要其獨特的計算機語言,更多是匯編語言,只有具有相關計算機專業技能和素質的專業人員才能對其進行運用、編譯而產生計算機程序。由於計算機數據綜合了文本、圖形、圖像、動畫、音頻、視頻等多種媒體信息,以這種以多媒體形式存在的計算機證據幾乎涵蓋了所有傳統的證據類型,而這要求在證據保全公證案件中需要有既懂公證業務又有高素質的計算機技能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網路證據的收集與證明比之傳統民事證據困難得多,加之有些公證人員對於網路技術了解不夠或經驗不足,往往直接影響公證文書的證明效力。我國立法尚未明確規定電子證據的法律效力。 通過公證方式對產生或存續於互聯網的證據進行的證據保全公證,由於忽略或不了解互聯網技術、計算機技術的技術特性,缺乏合理的技術措施而使得公證保全證據的行為起不到任何的證據保全效果或者導致被保全的證據證明力趨零,無法證明案件真實。公證書僅僅是對於相關的法律行為的過程是真實的,但並不能當然認定公證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行為或事實具有相應的證明力。
電子證據對計算機系統有很強的依賴性。電子證據的生成、存儲、傳遞、閱讀和輸出,都必須藉助計算機系統才能完成,而現行計算機又離不開人的實際操作。根據這一點,電子證據規則就應該要求提供電子證據的人同時提供有關系統的程序及其運轉情況的證明。
從現行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對訴訟證據的形式、內容的要求上看,一個完整的電子證據應當由三個部分組成:
1、數據電文信息,是指數據電文正文本身,即記載並反映法律關系發生、變更與滅失的數據內容,如某一網站Web網頁、E-mail的信件內容等。
2、附屬信息,是指對上述數據電文生成、存儲、傳遞、修改、增刪而引起的記錄,如電子系統的日誌記錄、網站的域名歸屬、網站或網頁所存儲的物理伺服器地址、網站IP地址等,它的作用主要在於證明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包括其內容的真實性以及來源的真實性。
3、系統環境信息,是指上述數據電文運行所處的硬體和軟體環境,即一電子數據在生成、存儲、傳遞、修改、增刪的過程中所依靠的計算機使用環境,包括計算機的硬體與軟體環境。它的作用主要是證明電子證據產生的科學合理性與唯一性。
正是因為電子證據區別於傳統證據的技術特點,因此在對電子證據提取、固定乃至使用的過程中,必須尊重其技術特性,採取合理的技術措施來進行實際具體的操作,以確保電子證據被提取、固定後,其作為證據所應當具備的表面性與實質性、真實性等符合相關證據規則對證據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要求,從而對案件事實起到預期的證明效力。
對照電子證據的這三個組成部分,我們可以看出,本案所涉及的公證保全電子證據的過程中,在技術措施方面至少存在以下的瑕疵:
1、實施公證操作的處所是申請人指定的,有安排,有計劃的;取證時到那家網吧,什麼時候去,應由公證人員指定!操作人為申請人之委託人;實施公證操作所使用的計算機應該由公證人員選定:操作人在網吧內任意一台空閑的計算機上進行操作,而不是由(申請人)操作人自行選擇計算機
2、原告提出我網吧里所有計算機都安裝《三國群英傳》這個觀點是完全錯誤的,起訴書里原告與公證人員在網吧上網取證,只是對一台計算機終端進行操作,不能證明網吧里所有的終端都安裝有《三國群英傳》這款單機游戲,更不能證明是網吧經營者安裝;不能證明侵權具有嚴重性,傳播性的行為,是不是有人(顧客、惡意行為人)提前對網吧計算機終端實施單機游戲安裝,以等待公證人員取證。
3、未對使用計算機的網路環境狀況以及網路連接狀況進行公證,例如是單機連接互聯網還是通過區域網連接互聯網;在沒有網路連接的情況下單機游戲是不是能運行,單機游戲指僅使用一台計算機或者其它游戲平台就可以獨立運行的電子游戲。區別於網路游戲,它不需要網路連接,便可以正常運轉游戲。
4、未對使用計算機所使用的硬體配置及
⑹ 我喜歡玩單機游戲,可是最近我們這里的網吧都沒有單機游戲了,我問老闆,老闆說;文化局的說怕有盜版的...
這個是天朝國情,中國的盜版太多,我們日常玩的游戲都是盜版,說好聽點是破解版,但實際上我們都可以通過網路下載到這些游戲,或者只花5塊錢就能買張盜版碟安裝,我只能說這是天朝國情。游戲開發商開發製作游戲是為了賺錢的,花了大把金錢和物力來製作,當然是想大賺一筆,尤其是單機游戲,不像網友那樣有持續吸金的能力,所以基本上就是一錘子買賣,賣的多少就是多少,一款游戲的正版光碟基本上就只能在一兩台電腦上安裝,這種情況下,你一根網線就把所有游戲在大部分電腦上安裝,別人的財路都斷了,能不跟你急嗎。別人來投訴,文化局就要辦事,時不時掃盪一下,其實沒有那麼誇張的,你換個網吧就行,不說貴州,哪怕就是一個市的網吧你想要禁止單機游戲,也是扯淡,文化局就那幾個人,就算聯合執法,也不可能掃盪所有的網吧,當然,要求肯定是那麼要求,至於要實現,我是不信能實現。
⑺ 單機游戲版權問題
首先需要有錢
單機游戲沒人玩肯定有它沒人玩的理由
像怪物獵人這樣十年經典的游戲至今擁有粉絲無數
而且現在還有PC版的怪物獵人OL
首先畫面就很棒很有即視感
然後就是武器技能很酷炫很有代入感
而且怪物獵人還可以用游戲手柄玩哦
是不是很棒啊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⑻ 想要擁有一個自己的網路游戲,是應該購買網路游戲的版權或代理權嗎
應該購買版權,就是不知道你買不買得起了。如果自己沒有研發團隊就只能去代理,代理的游戲一般是由研發團隊辦理好版權的。如果沒有辦理可以找三方代辦幫忙的。首先可以加入這一類的QQ群,有很多這樣的公司。你可以學習編程,自己製作游戲,既學習了新技能,又可以隨心所欲的去創作
⑼ 我想要的單機游戲現在網上沒版權了,我去網吧拖一個來可以用嗎
當讓可以用,只要網吧的不是破解版,穩得一批